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娟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9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