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租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求,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机构以新购设备直接融资租赁和自有资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两种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新增融资租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融资租赁相关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前述额度及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在办理前述额度内的融资租赁手续时,可以以其资产进行抵押、质押等担保。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已经2022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本次融资租赁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须为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资质,并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机构。
三、 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新增的融资租赁业务额度不超过4亿元(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本次融资租赁为拟开展业务的授权,尚未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对方、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持续跟踪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董事会意见
本次融资租赁有利于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提升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新增不超过4亿元额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五、 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不影响融资租赁相关资产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