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 年 3 月 5 日上午 9:30
2、召开地点:本公司办公楼第一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李楚源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166,910,62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8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因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并事宜从而确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6,910,6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吕晖、郑怡玲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或列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