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现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7号),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517,44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3元/股,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275,999,983.3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6,079,999.17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9,919,984.21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7,517,446.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233,312,726.84元,增加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910,188.63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7月11日到位,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亚会A验字(2019)0010号)验资报告。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陈征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15号),光韵达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陈征宇等4名交易对方购买成都通宇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通宇”)49%的股权,同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9,600万元。公司本次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052,630股,发行价格为9.3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5,999,985.3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等发行费用12,137,971.8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862,013.46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月14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
第ZL1000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25,992.00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0,515.60 |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净额 | B2 | ||
变更募集资金 | B3 | 3,041.70 | |
利息收入净额 | B4 | 356.01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112.97 |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净额 | C2 | ||
变更募集资金 | C3 | ||
利息收入净额 | C4 | 9.56 | |
补充流动资金 | 1687.3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21628.57 |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净额 | D2=B2+C2 | - | |
变更募集资金 | D3=B3+C3 | 3,041.70 | |
利息收入净额 | D4=B4+C4 | 365.57 | |
补充流动资金 | 1687.3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D4 | 0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0 | |
差异 | G=E-F | 0 |
2、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9,600.00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9,149.41 |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净额 | B2 | - | |
利息收入净额 | B3 | 6.83-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净额 | C2 | ||
利息收入净额 | C3 | 0.36 | |
补充流动资金 | 457.78 |
项 目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9,149.41 |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净额 | D2=B2+C2 | ||
利息收入净额 | D3=B3+C3 | 7.19 | |
补充流动资金 | 457.78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0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0 | |
差异 | G=E-F | 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华创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以下统称“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兴业银行深圳南新支行 | 337180100100291316 | 0 | 已销户 |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田贝支行 | 39150188000061260 | 0 | 已销户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益田支行 | 4000032329200286237 | 0 | 已销户 |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田贝支行 | 39150188000069262 | 0 | 已销户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科苑支行 | 44250100002300003389 | 0 | 已销户 |
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双流支行 | 51050152797800001210 | 0 | 已销户 |
合 计 | 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5,592.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0万元,募集资金项目投入45,962.35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0年1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综合考虑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经过审慎考虑,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圳光韵达激光应用技术有限公司激光精密智能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进行调整。公司将“深圳光韵达激光应用技术有限公司激光精密智能加工中心建设项目”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000万元用于“PCB激光钻孔无人工厂”项目。
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及建设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和投资风险,同时满足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基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同意终止“PCB 激光钻孔无人工厂”项目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3,041.70万元(含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和未来产业布局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三)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2019年8月1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9年7月19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2019年8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61,720,538.1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时,募投项目“交易的税费及中介费用”的节余资金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经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5月3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激光精密智能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光韵达云制造及无人工厂研发项目”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本次交易的税费及中介费用”项目的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同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负责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剩余募集资金2,145.08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5,592.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58.0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962.3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8.77%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嘉兴市云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光韵达嘉兴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11,569.04 | 11,569.04 | 11,589.42 | 100.18 | 2021年度 | -571.48 | 否 | 否 | |
深圳光韵达激光应用技术有限公司激光精密智能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10,000.96 | 6,000.96 | 5,704.16 | 95.05 | 2021年度 | -85.29 | 否 | 是 | |
光韵达云制造及无人工厂研发项目 | 是 | 4,422 | 4,422 | 1,112.97 | 3,301.97 | 74.67 | 已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PCB激光钻孔无人工厂 | 是 | 1,032.92 | 1,032.92 | 100 | 已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9,000 | 9,000 | 9,000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支付收购通宇49%股权的现金对价 | 否 | 4,900 | 4,900 | 4,900 | 100 | 2021年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D打印(激光)生产线
建设项目
3D打印(激光)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4,200 | 4,200 | 4,200 | 100 | 2022年度 | 建设期 | 不适用 | 否 | |
本次交易的中介费用 | 否 | 1,500 | 1,500 | 1,047.1 | 69.8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041.7 | 3,041.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终止及完结后结余资金) | 2,145.08 | 2,145.0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5,592.00 | 45,666.62 | 3,258.05 | 45,962.35 | -656.77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1、光韵达嘉兴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效益未及预期,主要是项目建设期长于预期,另外受疫情持续影响,导致新客户及新产品开发、检厂验厂有所延迟; 2、激光精密智能加工中心建设项目效益未及预期,主要是项目募集资金金额由原先计划的10,000.96万元调整到6,000.96万元,募投项目规模变小;另一方面,电子通讯行业因技术变革,募投项目可行性发生一定改变,导致未能达到计划效益。 3、PCB激光钻孔无人工厂项目效益未及预期,主要原因是:PCB市场与消费电子、5G通讯行业紧密相关,受疫情冲击,消费电子出货量增速放缓,全球5G建设进度不及预期,高频高速通讯板、芯片、关键元器件的量产也将延后,预计达到预期效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终止本项目,将本项目未使用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优先用于发展航空军工业务。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公司综合考虑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激光精密智能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进行调整,将该项目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000万元用于“PCB激光钻孔无人工厂”项目。具体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9日、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2、公司综合考虑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及建设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和投资风险,同时满足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基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经光韵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PCB 激光钻孔无人工厂”项目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3,041.70万元(含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和未来产业布局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具体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30 |
日、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9年8月1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9年7月19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2019年8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61,720,538.1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2020 年资产重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交易的税费及中介费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500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47.10万元,尚有节余募集资金457.81万元(含利息收入),节余资金已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均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予以注销。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情况披露及时、完整,不存在重大问题。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编制单位: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PCB激光钻孔无人工厂 | 深圳光韵达激光应用技术有限公司激光精密智能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 4,000.00 | 539.14 | 1,032.93 | 25.82% | 已终止 | -85.29 | 不适用 | 是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PCB激光钻孔无人工厂 | 3,041.70 | 3,041.7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4,000.00 | 3,580.84 | 4,074.63 | - | - | -85.29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1、公司综合考虑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经公司2020年1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0年2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激光精密智能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进行调整,将该项目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000万元用于“PCB激光钻孔无人工厂”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9日、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2、2021年8月27日,光韵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及建设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和投资风险,同时满足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基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同意终止“PCB 激光钻孔无人工厂”项目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3,041.70万元(含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和未来产业布局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30日、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PCB市场与消费电子、5G通讯行业紧密相关,受疫情冲击,消费电子出货量增速放缓,全球5G建设进度不及预期,高频高速通讯板、芯片、关键元器件的量产也将延后,预计达到预期效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终止本项目,将本项目未使用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优先用于发展航空军工业务。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综合考虑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和项目的实施进展及建设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和投资风险,同时满足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基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PCB 激光钻孔无人工厂”项目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3,041.72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