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拟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本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五)本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拟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具体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