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光峰科技股票代码:688007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通海峡光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或通讯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南通开发区通盛大道188号创业外包C座711室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08月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南通海峡光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市公司、公司、光峰科技 | 指 |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4.9997%,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总股本、公司总股本 | 指 | 45,563.8398万股 |
元、万元 | 指 | 均为人民币单位,人民币元、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南通海峡光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址 |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世纪大道198号世纪财富中心26楼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南通康成亨能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120,001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105MA349KR87L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范围 | 对通用设备制造业、对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16年7月8日 |
经营期限 | 201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7日 |
通讯地址 | 南通市通州区南通开发区通盛大道188号创业外包C座711室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袁亚康 | 男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中国 | 中国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计划
除本次权益变动及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明确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5,064,737股,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451,554,411股)的比例为5.5508%,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5.5010%。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持股至今持股变动明细如下:
(1)公司于2020年11月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1,202,490股的归属工作,公司总股本由451,554,411股增至452,756,901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被动稀释为
5.5360%。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4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84,408股,减持后其持有公司股份为23,080,32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5.0977%。
(3)公司于2022年7月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2,881,497股的归属工作,公司总股本由452,756,901股增至455,638,398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被动稀释为
5.0655%。
(4)南通海峡于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8月23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00,000股,减持后其持有公司股份为22,780,32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4.9997%。减持具体明细如下: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金额(元) |
南通海峡光峰投资合伙企业 | 集中竞价交易、大 | 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4日 | 1,984,408 | 30.7613 | 61,042,898.04 |
(有限合伙) | 宗交易 | 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8月23日 | 300,000 | 26.0633 | 7,819,000 |
合计 | 2,284,408 | 30.1443 | 68,861,898.04 |
注:上表中出现的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2,780,32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4.9997%,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股数(股) | 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 ||
南通海峡光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25,064,737 | 5.5010 | 22,780,329 | 4.999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5,064,737 | 5.5010 | 22,780,329 | 4.999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注:上表中出现的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南通海峡光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通海峡光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袁亚康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四)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深圳市 |
股票简称 | 光峰科技 | 股票代码 | 68800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南通海峡光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世纪大道198号世纪财富中心26楼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方式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25,064,737股 持股比例: 5.5010%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2,284,408股 变动比例:0.5014% 变动后持股数量:22,780,329股 持股比例: 4.9997%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5月21日至2022年8月23日期间,累计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84,408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014%)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 否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其他 √ 除本次权益变动及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明确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