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董事共8人,参会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剑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现提名张剑先生、段华女
士、张格格女士、高辉先生、彭伟先生、王春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现提名孙明贵先生、刘俊峰先生、马军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至574,700,004元,并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0,500,003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4,700,004元。 |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410,500,003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74,700,004股,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9月9日在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