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上午11:00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苏文博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审阅并同意《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并出具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涉密人员严守保密义务,没有发生提前泄露半年度报告内容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