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的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