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变更注册资本,同时对《公司章程》的第六条和第二十条内容进行修订。
一、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88,7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计发放红利26,625,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6,625,000股,上述方案已于2022年6月23日实施完毕。
基于上述变动,公司总股本增至115,375,000股,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将本议案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修改前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75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37.50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8,875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1,537.50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