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百宽家族部分成员刘百宽、刘百春、刘百庆、霍戊寅、刘国勇、闫瑞铅、闫瑞鸣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上述7人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608,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1%,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百宽家族中刘百宽、刘百春、刘百庆、霍素珍、霍戊寅、刘国威、刘国勇、刘彩丽、刘彩红、闫瑞铅、闫瑞鸣共11人合计持有本公司259,392,067股【本公告未考虑刘百宽家族的一致行动人西藏昌都市合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股份影响】,占公司总股本的25.67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刘百宽 | 高管锁定股 | 99,184,295 | 9.817% |
无限售流通股 | 33,061,432 | 3.272% | |
小计 | 132,245,727 | 13.089% | |
刘百春 | 无限售流通股 | 103,742,266 | 10.268% |
刘百庆 | 无限售流通股 | 11,370,695 | 1.125% |
霍素珍 | 无限售流通股 | 5,356,104 | 0.530% |
霍戊寅 | 无限售流通股 | 716,965 | 0.071% |
刘国威 | 高管锁定股 | 4,237,048 | 0.419% |
无限售流通股 | 1,412,350 | 0.140% | |
小计 | 5,649,398 | 0.559% | |
刘国勇 | 无限售流通股 | 167,003 | 0.017% |
刘彩丽 | 无限售流通股 | 85,464 | 0.008% |
刘彩红 | 无限售流通股 | 16,538 | 0.002% |
闫瑞铅 | 无限售流通股 | 20,000 | 0.002% |
闫瑞鸣 | 无限售流通股 | 21,907 | 0.002% |
合计 | 259,392,067 | 25.673% |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中刘百宽现任公司董事长;刘国勇现任孙公司濮阳汇特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闫瑞铅现任添加剂车间副主任。其他人均未在公司任职。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人姓名:刘百宽、刘百春、刘百庆、霍戊寅、刘国勇、闫瑞铅、闫瑞鸣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
4、减持数量和比例:预计在上述期间内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9,608,91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010,367,017股的1.941%。上述股东减持计划详情如下:
股东姓名 | 目前在公司任职情况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刘百宽 | 董事长 | 11,000,000 | 1.089% |
刘百春 | 无 | 5,000,000 | 0.495% |
刘百庆 | 无 | 3,000,000 | 0.297% |
霍戊寅 | 无 | 400,000 | 0.040% |
刘国勇 | 孙公司濮阳汇特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 167,003 | 0.017% |
闫瑞铅 | 车间副主任 | 20,000 | 0.002% |
闫瑞鸣 | 无 | 21,907 | 0.002% |
合计 | 19,608,910 | 1.941% |
5、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7、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在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限售承诺:
1、本人在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所持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3、自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不由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限售承诺均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各自意愿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三)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司股东刘百宽、刘百春、刘百庆、霍戊寅、刘国勇、闫瑞铅、闫瑞鸣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