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世纪鼎利: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5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报告期内或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二、关于2022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主要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之内。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审批和决策程序,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叶勇 吕敏 王忠为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