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上午9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宋德武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