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一系列内部制度修订的议案,详情如下: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2 | 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
3 | 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
4 | 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5 | 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
6 | 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7 | 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8 | 审议《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
9 | 审议《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10 | 审议《内部控制制度》 |
11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12 |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
13 |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14 |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15 |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16 |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17 | 审议《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
18 | 审议《委托理财制度》 |
19 | 审议《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
根据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最新修订,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现拟对上述制度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与审议。其中,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委托理财制度》《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的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本次修订内容较多,原制度废止,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