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监管机构核准的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今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交通银行穆国新任职资格的批复》(银保监复〔2022〕608号)、《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交通银行罗小鹏任职资格的批复》(银保监复〔2022〕609号),银保监会已分别核准穆国新先生、罗小鹏先生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自2022年8月18日起生效。
穆国新先生、罗小鹏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司2022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资料》。根据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穆国新先生自银保监会核准其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之日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罗小鹏先生自银保监会核准其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之日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社会责任(ESG)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