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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5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2-102号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基绿能”)的控股子公司西安隆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氢能”)和无锡隆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氢能”)。

? 本次担保金额:5亿元。

? 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 截至2022年8月22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99.8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12%,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间的担保余额为

196.40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3.47亿元,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需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授信业务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亿元,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同时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隆基氢能及无锡氢能在中信银行西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共用额度人民币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天津汇智共赢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智共赢”)持有隆基氢能8.14%的股权,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刘学文、原董事胥大鹏、董事田野、董事会秘书刘晓东作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持有汇智共赢的有限合伙份额。由于被担保方的其他股东未按投资比例提供担保,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了事前认可并

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刘学文、田野已回避表决。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新增融资类担保预计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不超过5亿元额度范围内,决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22年提供新增融资类担保事项,被担保人包括隆基氢能及其子公司,授权期限自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议案新增担保金额在预计总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隆基氢能

1、成立时间: 2021年3月31日

2、注册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48号C0101-1F420

3、法定代表人:李振国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的关系:隆基氢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隆基绿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投资”)持有隆基氢能51.07%的股权,汇智共赢持有隆基氢能8.14%的股权,上海朱雀嬴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隆基氢能22.51%的股权,上海氢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隆基氢能14.28%的股权,天津汇智共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隆基氢能0.79%的股权,上海氢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隆基氢能3.21%的股权。

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刘学文、原董事胥大鹏、董事田野、董事会秘书刘晓东作为公司关联自然人,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汇智共赢间接持有隆基氢能股权。汇智共赢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
1唐旭辉682.78%普通合伙人
2隆基投资50.17%有限合伙人
3刘学文1757.16%有限合伙人
4田野1506.14%有限合伙人
5刘晓东602.46%有限合伙人
6胥大鹏1757.16%有限合伙人
7其他合伙人1,81074.13%有限合伙人
合计2,443100%/

7、财务情况:隆基氢能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单户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2022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总资产29,177.0429,614.65
净资产27,519.1729,081.16
负债1,657.87533.49
2022年1-6月 (未经审计)2021年1-12月 (经审计)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1,630.49-918.84

(二)无锡氢能

1、成立时间:2021年4月20日

2、注册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锡梅路102号

3、法定代表人:李振国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的关系:无锡氢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隆基氢能持有其100%股权。

7、财务情况:无锡氢能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2022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总资产36,516.2430,367.38
净资产16,793.549,477.42
负债19,722.7020,889.96
2022年1-6月 (未经审计)2021年1-12月 (经审计)
营业收入55.1216.90
净利润-2,740.97-522.58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与银行签订的协议金额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申请授信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隆基氢能及无锡氢能在银行申请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能够对被担保方的经营和财务进行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

隆基绿能本次为控股子公司隆基氢能及无锡氢能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隆基绿能本次为控股子公司隆基氢能及无锡氢能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8月22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99.8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12%,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间的担保余额为

196.40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3.47亿元,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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