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将于2022年8月30日届满。公司决定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6个月,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变更为自2021年8月30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除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现将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方案基本情况及回购进展
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参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481,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0%,最高成交价为4.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9,996,083.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具体说明
自董事会于2021年8月30日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后,公司根据资金安排,计
划分阶段实施回购。但受新冠疫情反复、宏观环境不确定上升、民营企业融资困难以及出售东莞欧朋达100%股权进展未达预期等因素影响;同时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在2022年上半年同比口径实现双位数增长,公司加大智能音箱、智能锁、储能产品等新产品的投入,资金需求增加,导致公司现金流偏紧。公司认为将资金优先用于生产经营发展,更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鉴于此,公司预计无法在原定回购期内完成回购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未来经济环境、公司资金状况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后,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6个月,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变更为自2021年8月30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除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可能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回购事宜,并严格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