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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慕士: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4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动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专项说明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或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有效控制风险。

独立董事签字:

蔡卫华(签字):

2022年8月22日

独立董事签字:

傅羽韬(签字):

2022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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