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实业”或“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细致地审核了本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现就本次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1.截止2022年6月30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截止2022年6月30日,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庆林、徐孔涛、张文君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