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加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杨裕镜董事长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董事9人。董事游仲华先生、孙晋恩先生、何正宇(HO CHENG-YU)先生、丁晓琼女士、王竞达女士、邓学敏先生、郭建南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盈利预测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2-041
1.议案内容:
目前公司处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准备阶段,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的盈利预测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盈利预测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专项审核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竞达、邓学敏、郭建南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