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公司董事会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指定公司董事洪清泉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清泉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因此,自2022年8月24日起,由公司董事长洪伟艺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备案和聘任工作。
董事长洪伟艺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1、电话:0592-6772119
2、传真:0592-6772119
3、电子邮件:touzibu@gad5119.com
4、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后山头路39号之一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