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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达: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3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公司董事会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指定公司董事洪清泉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清泉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因此,自2022年8月24日起,由公司董事长洪伟艺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备案和聘任工作。

董事长洪伟艺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1、电话:0592-6772119

2、传真:0592-6772119

3、电子邮件:touzibu@gad5119.com

4、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后山头路39号之一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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