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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实业:第九届第四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4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四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 2022年8月23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8人,全部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鉴于本公司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关于本公司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并可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行使。现结合实际情况,本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债券”)。

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次债券发行方案。

1、债券名称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

3、发行金额

本次债券的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

4、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

5、担保方式

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7、还本付息

本次债券利息按年支付,本金连同最后一期利息一并偿还。

8、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债券。

9、上市交易场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在决议有效期内根据本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它市场条件全权办理本次债券的相关事宜。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 年 8月 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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