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股东芜湖长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股东芜湖长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长谦”)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芜湖长谦于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8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988,400股,占公司现总股本比例
1.16%。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芜湖长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住所 | 芜湖市镜湖区观澜路1号滨江商务楼17层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8月22日 | ||||
股票简称 | 新开源 | 股票代码 | 300109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3,988,400 | 1.16 | |||
合计 | 3,988,400 | 1.16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股东投资款□ 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现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7,864,791 | 5.20 | 13,876,391 | 4.0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864,791 | 5.20 | 13,876,391 | 4.02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本次股权变动系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69),股东芜湖长谦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0,308,569 股。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截至2022年7月26日该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2022年7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股东芜湖长谦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9,692,069股。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进行,且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进行,且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情况与已披露减持计划一致,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