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221988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对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交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