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12,842,548股,占公司总股本12.46%,可交
易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序号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 本次解限售原因 | 本次解除限售登记股票数量 |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
1 | 廖宜勤 | 是 | 董事长 | A | 8,098,452 | 7.86% | 24,295,357 |
2 | 廖宜强 | 是 | 董事、总经理 | A | 2,025,346 | 1.96% | 6,076,040 |
3 | 新余道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否 | - | E | 2,718,750 | 2.64% | 8,156,250 |
合计 | — | 12,842,548 | 12.46% | 38,527,647 |
注:解除限售原因:
A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B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C自愿限售解除限售D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E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F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截至2021年6月1日,公司在精选层挂牌尚未满6个月且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已触发相关承诺的履行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依据相关承诺自动延长六个月至2022年8月5日。具体涉及股东:本次拟申请解除限售条件股东廖宜勤、廖宜强、新余道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本次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股东共青城宽德立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青城正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现公司自精选层挂牌至平移北京证券交易所已满十二个月,且为履行相关承诺延长六个月锁定期限已届满,申请将廖宜勤、廖宜强、新余道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持有限售股份的25%解除限售。
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提前解除限售情形。股份性质
股份性质 | 数量(股) | 百分比 |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37,742,353.00 | 36.61% |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1、高管股份 | 32,546,397.00 | 31.57% |
2、个人或基金 | 1,087,500.00 | 1.05% | |
3、其他法人 | 31,718,750.00 | 30.77% | |
4、限制性股票 | 0 | 0% | |
5、其他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65,352,647.00 | 63.39% | |
总股本 | 103,095,000.00 | 100.00% |
注:如公司近期办理过新增股份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以新增股份登记后的总股本为准。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
限售股份
五、备查文件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