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出席情况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卡智能”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8月23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国文先生主持。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此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此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为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内部公示系统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此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