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德瑞锂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3

证券代码:833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公告编号:2022-075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兴业大道4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8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潘文硕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内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独立董事刘捷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78)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79)。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编制了《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2-08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捷、詹启军、郭新梅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编制了《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2-080)。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捷、詹启军、郭新梅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即由原用途“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变更为“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除前述变更事项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现根据公司开展业务的实际情况,拟将公司用于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合约外币金额由原定的不超过 3,000万美元(任一时点最高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增加至不超过4,000万美元(任一时点最高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除调整前述金额外,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捷、詹启军、郭新梅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现根据公司开展业务的实际情况,拟将公司用于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合约外币金额由原定的不超过 3,000万美元(任一时点最高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增加至不超过4,000万美元(任一时点最高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除调整前述金额外,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2022年5月15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082)。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为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等事宜,提议于2022年9月8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2-08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为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等事宜,提议于2022年9月8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2-08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一)《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