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贝集团: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4

证券代码:601956 证券简称:东贝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6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00股

? 发行价格:5.88元/股

? 预计上市时间: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贝集团”、“发行人”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8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了以下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1月18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发行人的独立董事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2月4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

2022年1月6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2022年1月25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监管部门的审核程序

(1)2021年4月13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2)2021年8月23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3)2021年9月13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294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3,396,000股新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类型: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数量:100,000,000股,均为现金认购

4.发行价格:5.88元/股

5.募集资金金额:588,000,000.00元

6.发行费用: 11,273,584.91元(不含增值税)

7.募集资金净额:576,726,415.09元

8.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8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2-00069号)。截至2022

年8月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发行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总计人民币588,000,000.00元已缴入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账户。

2022年8月9日,中信建投证券向东贝集团划转了认股款。2022年8月10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2-00070号)。截至2022年8月9日,发行人已发行A股股票计100,000,0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5.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8,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273,584.91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6,726,415.09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100,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476,726,415.09元。

2.股份登记情况

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公司于近日收到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材料。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6个月。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限售期安排、募集资金规模以及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严格按照《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要求执行。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

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2、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股份认购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等发行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发行人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截至专项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尚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本次发行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有关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尚需取得上交所同意。

二、 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发行的最终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限售期获配股数(股)认购金额(元)
1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6个月7,653,06144,999,998.68
2张家港金锦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个月5,102,04029,999,995.20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个月30,952,380181,999,994.40
4湖北光谷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6个月3,741,49621,999,996.48
5重庆国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恩恒久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个月4,931,97228,999,995.36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个月16,156,46294,999,996.56
7深圳市恒邦兆丰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恒邦鸿源贰拾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个月7,482,99343,999,998.84
8湖北动能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个月6,972,78940,999,999.32
9湖北高投产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6个月6,207,48236,499,994.16
10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6个月3,741,49621,999,996.48
11陈蓓文6个月4,251,70024,999,996.00
12庄丽6个月2,806,12916,500,038.52
合计100,000,000588,000,000.00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00,000,000股,发行对象共12名,具体情况如下:

1、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名称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类型QFII
住所State of New York,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注册资本美元1,785,000,000元
主要办公地点Floor 26, Chater House, 8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Charles Chiang江明叡
境外机构编号QF2003NAB009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2、张家港金锦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张家港金锦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湖商业街5幢201-17号
出资额5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湖商业街5幢201-17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家港锦泰金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朱近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MABLYXMJ7N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湖北光谷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湖北光谷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大冶市城北开发区怡和路15号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湖北省大冶市湖滨路15号
法定代表人余敦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817534030233
经营范围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有资产产(股)权交易、投资、租赁、收购、国有资产信息咨询;矿山整合经营、治理;矿产品贸易,物业管理服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5、重庆国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恩恒久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重庆国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388号6-22#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388号6-22#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袁国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3065686832G
经营范围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办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深圳市恒邦兆丰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恒邦鸿源贰拾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深圳市恒邦兆丰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康欣社区北环大道7001号开元大厦27楼2711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开元大厦2711
法定代表人马长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BGGL5R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

8、湖北动能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湖北动能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曙光广场一期培训楼115-A39(自贸区武汉片区)
出资额4,1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洪广大酒店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北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黄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BUXDKH6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湖北高投产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湖北高投产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武昌区中北路9号长城汇T1座18楼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27号东信资本大厦320室
法定代表人周爱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MA4KXBPA3M
经营范围资本运营、资产管理、投资;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与期货咨询);财务顾问;依法投资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并购基金等;通过出让、兼并、收购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依法依规开展直投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60,060万元人民币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1101号华泰金融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陈蓓文

名称陈蓓文
身份证号码3101091982********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

12、庄丽

名称庄丽
身份证号码3101101974********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交易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黄石汇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93,190,04256.13
2江苏洛克电气集团有限公司8,249,9581.58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558,5500.30
4李国风1,436,0930.27
5UBS AG1,077,0750.21
6朱锋1,000,0000.19
7姚维舫948,1000.18
8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864,5000.17
9贺碧凤808,9400.15
10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777,3550.15
合计309,910,61359.3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黄石汇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93,190,04247.11
2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8,691,6211.40
3江苏洛克电气集团有限公司8,249,9581.33
4深圳市恒邦兆丰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恒邦鸿源贰拾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482,9931.20
5湖北动能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972,7891.12
6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君享永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6,372,4491.02
7湖北高投产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6,207,4821.00
8张家港锦泰金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家港金锦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102,0400.82
9重庆国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恩恒久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931,9720.79
10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4,591,8370.74
合计351,793,18356.53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100,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发行前变动数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304,235,14258.24%100,000,000404,235,14264.95%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218,129,95841.76%-218,129,95835.05%
合计522,365,100100.00%100,000,000622,365,100100.00%

(二)对公司业务、资产和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是以研发、生产制冷压缩机、商用制冷器具等为主要业务的大型企业集团,同时还涉足压缩机电机、各类铸件的加工制造等领域。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系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不涉及对现有业务及资产进行整合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生产及研发展开,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方向,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成功实施后,公司业务布局更加完善,产品序列进一步优化,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本次发行将对公司业务经营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实现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三)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股东结构也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实际发行结果和股本的变化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四)对公司治理和高管人员变动的影响

公司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发生变动。

(五)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本金增加,总资产、净资产规模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进一步降低,有利于改善和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同时,公司资金实力有所提升,有利于提高偿债能力、节省财务成本、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后续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六)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才能实现,因此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可能受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影响而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从长远来看,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项目经济效益逐步实现,公司的产品结构得到优化,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带动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进而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七)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期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将大幅增加;其后,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的逐步实现,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盈利能力得以提升,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显著增加,现金流量状况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八)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下降,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将更加稳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也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九)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或新增关联交易。

(十)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9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保荐代表人:王雨、苏华椿

项目协办人:李宁

项目组成员:王磊、宋翔、王佑其、侯森

联系电话:010-85130679传真:010-65608451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东楼18层负责人:王玲签字注册会计师:焦福刚、张亚楠、陈铃联系电话:010-58785588传真:010- 58785566

(三)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负责人:吴卫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朝鸿、江艳红联系电话:010-82330558传真:010-82327668

(四)验资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负责人:吴卫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朝鸿、江艳红联系电话:010-82330558传真:010-82327668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