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1.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包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及对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提供的反担保金额;
2.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为对上海电气提供的反担保金额;
3. 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3日、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外提供总金额预计为人民币299,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为28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总金额为 14,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无锡红旗船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旗船厂”)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2022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无锡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红旗船厂向工商银行无锡分行的
授信业务下的借款等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无锡红旗船厂有限公司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范围:
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
1. 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赁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 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3. 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4. 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 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8月1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预计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57,450万元,包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及对上海电气提供的反担保金额。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91,712万元,包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及对上海电气提供的反担保金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71.62%,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33,832万元,为对上海电气提供的反担保金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39.6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