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于2022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依芳女士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此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