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1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12月18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0元。截至2009年12月23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5,027,670.6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34,972,329.39元。
截至2009年12月23日止,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以“华德验字[2009]13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合计减少的金额为710,576,008.55元,具体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635,493,680.22元:
(1)以前年度投入募集项目的金额为633,984,685.5元,其中:公司置换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45,325,123.43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588,659,562.07元;
(2)本年度使用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607,912.81元。
2、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龙华家纺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和“常熟富安娜公司家纺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上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本年将上述募集项目的节余资金以及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转出金额为110,897,751.78元。
3、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累计净额为36,617,296.43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4,560,585.1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月21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招商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内市场连锁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和“常熟家纺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安娜营销”)和常熟富安娜家饰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富安娜”),为了更好的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2010年1月2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0年2月5日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上述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富安娜营销和常熟富安娜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2月1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招商支行和常熟农村商业银行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国内市场连销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富安娜营销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在各地新设子公司或向各地的销售公司增资,来具体实施该项目。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并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超募资金对该项目进行追加投资。追加投资后,富安娜营销公司根据项目进度已向其全资子公司富安娜(上海)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安娜公司”)增资4,000万元,用于实施“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增资后,公司及上海富安娜公司已于2011年10月10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平凉路支行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加便捷地开展财务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2012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新开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在注销开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4000029329200272179)前将该专户内的募集资金金额转存入该新开具的账户。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上述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每季度对公司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应当以传真方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公司承诺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到期后及时转入协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代表人。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王支行 | 4000029329200272179 | 747,216,470.00 | 活期 (已销户)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王支行 | 4000029329200288322 | 活期 (已销户) | ||
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 0242100369029 | 活期 (已销户)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招商支行 | 44201649900052503067 | 活期 (已销户) | ||
常熟农村商业银行开发区支行 | 101290001000067699 | 活期 (已销户)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平凉路支行 | 31001588912050018025 | 活期 (已销户)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 | 337110100100231870 | 615,044.82 | 活期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 | 337110100200091896 | 通知存款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 | 337010100201659565 | 23,945,540.29 | 通知存款 | |
合计 | 747,216,470.00 | 24,560,585.11 |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12,244,140.61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龙华家纺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和 “常熟富安娜公司家纺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0,823.24万元,结余(包含利息收入)的金额11,089.78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根据2014年0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2014年11月07日止,本公司已将“龙华家纺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节余金额(包含利息收入)2,717.05万元,“常熟富安娜公司家纺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节余金额(包含利息收入)3,784.42万元和“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节余金额(包含利息收入)4,588.31万元,合计11,089.78万元从募集资金账户中转出。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节余金额(包含利息收入)为0元。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为377,011,329.39元。根据2011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并经独立董事、平安证券公司保荐人等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并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超募资金对该项目进行追加投资、同意使用不超过7,600万元超募资金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龙华家纺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进行追加投资、同意使用不超过9,200万元超募资金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常熟富安娜公司家纺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进行追加投资、同意使用不超过7,9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龙华家纺基地综合楼项目”、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2011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并经独立董事、平安证券公司保荐人等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减少“龙华家纺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投资6,880万元,全部用于追加投资“龙华家纺基地综合楼项目”。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龙华家纺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和“常熟富安娜公司家纺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根据2014年0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龙华家纺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和“常熟富安娜公司家纺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 、“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节余金额(包含利息收入)已全部从募集资金账户中转出。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龙华家纺基地综合楼项目”仍按照调整后的投资进行。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上半年,本公司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3,497.2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0.7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3,610.1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 是 | 12,184.20 | 11,075.01 | 11,075.01 | 100.00% | 2014年6月30日 | -2,374.51 | N/A | 否 | ||||
2、龙华家纺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 是 | 10,472.80 | 8,949.71 | 8,949.71 | 100.00% | 2012年3月31日 | 8,971.08 | N/A | 否 | ||||
3、常熟富安娜家纺生产基地三期 建设项目 | 是 | 5,139.10 | 10,798.56 | 10,798.56 | 100.00% | 2012年9月30日 | 7,898.75 | N/A | 否 | ||||
4、企业资源计划(ERP)管理体系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3,000.00 | 3,018.00 | 3,018.00 | 100.00% | 2013年7月31日 | 否 | ||||||
5、补充营运资金 | 否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100.00% | 2010年7月31日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5,796.10 | 38,841.28 | 38,841.28 | 14,495.32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龙华家纺基地综合楼项目 | 是 | 14,780.52 | 60.79 | 14,768.88 | 99.92% | 2022年9月30日前 | 否 | ||||||
2、补充营运资金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 |||||||||
3.追加投资“龙华龙华家纺生产基地 |
二期项目”*1 | ||||||||||
4.追加投资“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1 | ||||||||||
5.追加投资“常熟富安娜公司家纺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1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4,780.52 | 60.79 | 24,768.88 | |||||||
合计 | 35,796.10 | 63,621.80 | 60.79 | 63,610.16 | 14,495.3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龙华家纺基地综合楼项目主体构架已经竣工,且剩余少量工程为装修工作,预计到2022年9月30日前可以全部完成投入使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情况 | 超募资金的金额为377,011,329.39元。 根据2011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并经独立董事、平安证券公司保荐人等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并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超募资金对该项目进行追加投资、同意使用不超过7,600万元超募资金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龙华家纺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进行追加投资、同意使用不超过9,200万元超募资金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常熟富安娜公司家纺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进行追加投资、同意使用不超过7,9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龙华家纺基地综合楼项目”、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2011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并经独立董事、平安证券公司保荐人等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减少“龙华家纺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投资6,880万元,全部用于追加投资“龙华家纺基地综合楼项目”。 截至2014年8月15日止,“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龙华家纺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和“常熟富安娜公司家纺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根据2014年0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已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截至2014年11月07日止,本公司已将“龙华家纺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节余金额(包含利息收入)2,717.05万元,“常熟富安娜公司家纺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节余金额(包含利息收入)3,784.42万元和“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节余金额(包含利息收入)4,588.31万元,合计11,089.78万元从募集资金账户中转出。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龙华家纺基地综合楼项目”仍按照调整后的投资进行。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 根据2011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了并经独立董事、平安证券公司保荐人等发表意见,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将原有旗舰店、直营专卖店、直营专柜由原来主要由省会城市变更为直辖市、省会城市、沿海经济发达城市、二线城市和部分三线城市;并对区域营销管理中心、旗舰店、直营专卖店、直营专柜原有购买或者租赁的面积进行扩大。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公司2010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健审字[2010]3-23号《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经保荐机构发表审核意见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4,532.51万元。其中: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置换金额为293.51万元;龙华家纺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置换金额为2,061.57万元;常熟富安娜公司家纺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置换金额为231.42万元;企业资源计划(ERP)管理体系技术改造项目置换金额为1,946.01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经2010年7月22日召开的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经独立董事、平安证券保荐人发表独立审核意见后,同意《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6个月;截至2012年1月19日止,公司已按照承诺公司归还人民币3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专户,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龙华家纺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和“常熟富安娜公司家纺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完工后,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0,823.24万元,结余的金额为11,089.78万元(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募集资金出现结余的原因如下: 1、2011年正值我国经济发展的高峰,国内物价水平较高,水泥、钢材等建筑材料及工业设备等价格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致使按原来物价水平预算的投资金额已经不能满足当初的投资需求。2011年1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超募资金对“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进行追加投资、同意使用不超过7,600万元超募资金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龙华家纺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进行追加投资、同意使用不超过9,200万元超募资金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常熟富安娜公司家纺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进行追加投资。但后受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外需疲软的影响,水泥、钢材等建筑材料及工业设备等价格都有了较大幅度的回落,降低了设备采购支出,合理降低了项目的成本和费用。 2、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公司严格把控采购环节,认真控制项目各项费用,较为充分的利用和改造了已有设备,一定程度节约了项目投入。 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1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原承诺投资项目“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龙华家纺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以及“常熟富安娜家纺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的金额分别为3,000万元,720.00万元,9,200万元,合计金额为12,920.00万元。由于上述资金由于无法区分承诺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资金以及超募资金使用,所以项目列示的内容全部并入承诺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