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2-040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金额和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3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6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共计533,333,400股,每股发行价为5.44元,并于2021年5月13日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该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共募集资金2,901,333,696.00元,扣除承销费用(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金额为2,814,293,685.12元,已由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另扣除其他股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799,069,742.52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资金到位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13日出具了《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496号)。
(二)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当前余额情况
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480,954,474.96元,其中①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金额为280,954,474.96元,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00,000,000.00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669,217,305.96元,其中①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金额为582,959,156.48元,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86,258,149.48元(含相应利息收入1,482,092.08元),③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160,101,652.09元(含收到银行利息扣减手续费后的金额共计30,249,215.5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作了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资金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新增开立情况
根据国家政策导向,为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先后作出变更:①变更“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地点,②变更“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为“投资定制深远海运维母船项目”,③变更“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山东海阳测试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地点。另因“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和以上三个项目原均以本公司为开户主体,需根据以上变更情况和实施项目的实际需求,新增开立以实施主体为开户主体的募集资金专户。为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分别经董事会一届十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根据前述4个募投项目的相关情况,以各实施主体为开户主体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2、变更开户银行情况
为加快办理委托贷款业务速度,保证募投项目按计划实施,经第一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募投项目“投资定制深远海运维母船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变更至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福民支行。
3、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资金存放情况
根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新增开立及开户银行变更情况,本公司及以上4个募投项目的各实施主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存放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募投项目 |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截至2022/6/30 账户余额(含利息) |
1 | 新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 | 本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 | 336,181,202.81 |
小 计 | 336,181,202.81 | |||
2 | 原“山东海阳测试基地项目” 现“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江苏滨海测试基地项目” | 本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上海分行 | 6,788,452.79 |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 滨海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538,178,799.40 | |||
小 计 | 544,967,252.19 | |||
3 | 原“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 现“投资定制深远海运维母船项目” | 本公司 | 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 | 已注销 |
本公司 | 上海银行福民支行 | 4,723,712.73 | ||
江苏驭风船舶科技有限公司 | 137,003,800.00 | |||
江苏祥风船舶科技有限公司 | 68,775,865.59 | |||
小 计 | 210,503,378.32 | |||
4 | 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 技改项目 | 本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上海第四支行 | 588,913.51 |
上海电气风电广东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汕头濠江支行 | 42,444,863.48 | ||
小计 | 43,033,776.99 | |||
5 | 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 技改项目 | 本公司 | 建设银行上海第四支行 | 337,150.39 |
上海电气风电云南有限公司 | 25,078,796.00 | |||
小计 | 25,415,946.39 | |||
6 | 补充流动资金 | 本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 | 95.39 |
小 计 | 95.39 | |||
总 计 | 1,160,101,652.09 |
4、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报告期内的开户情况,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签订情况如下: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签订原因 | 协议 类型 | 签订日期 |
1 | 原“山东海阳测试基地项目” 现“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江苏滨海测试基地项目” |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滨海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 新增开立 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 | 2022年 6月23日 |
2 | 原“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 现“投资定制深远海运维母船项目” | 本公司 | 上海银行福民支行 | 开户银行变更 | 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 2022年 6月15日 |
3 | 江苏驭风船舶 科技有限公司 | 新增开立 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 | 2022年 6月24日 | ||
4 | 江苏祥风船舶 科技有限公司 | |||||
5 | 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 | 上海电气风电 云南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上海第四支行 | 2022年 3月23日 | ||
6 | 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 | 上海电气风电 广东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汕头濠江支行 | 2022年 3月30日 |
5、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以及各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均严格遵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已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执行。
三、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480,954,474.96元,其中①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金额为280,954,474.96元,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00,000,000.00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董事会一届十次会议和监事会一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均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0,000.00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1年10月22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
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2021-015)。截至2022年6月30日,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金额为200,000,000.00元。公司将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将补流的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结合江苏省和山东省在“十四五”期间两省区域风电市场发展规划重点以及本公司战略规划和市场开拓布局,经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募投项目“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山东海阳测试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地点分别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海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山东省海阳市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滨海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和江苏省盐城市,项目名称相应变更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江苏滨海测试基地项目”。投资总额由55,000.00万元变更为56,827.54万元,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公告》(编号:2022-004)
经核查,本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承诺的投资总额无重大变化,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及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不存在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募集资金存
放、使用和管理合法、有效,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8 月 23 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亿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7.99 | 上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88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6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10.27%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上半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上半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 | 否 | 10.11 | - | 10.11 | 1.93 | 4.91 | -5.20 | 48.55% | 2023/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江苏滨海测试基地项目 | 否 | 5.38 | - | 5.38 | 0.00 | 0.00 | -5.38 | 0.02% | 2024/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 | 是 | 2.92 | 0.04 | 0.04 | - | 0.04 | - | 100.00% | 2024/6/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投资定制深远海运维母船项目 | 否 | 2.88 | - | 2.88 | 0.82 | 0.82 | -2.06 | 28.44% | 2024/06/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 | 否 | 0.46 | - | 0.46 | 0.04 | 0.04 | -0.42 | 8.46% | 2024/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 | 否 | 0.27 | - | 0.27 | 0.02 | 0.02 | -0.25 | 8.47% | 2024/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85 | - | 8.85 | 0.00 | 8.86 | 0.01 | 100.17%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27.99 | - | 27.99 | 2.81 | 14.69 | -13.31 | 52.49% | — | — | — | — |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上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请参见本公告“三、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上半年度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上半年度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请参见本公告“三、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以上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2、经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原募投项目“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山东海阳测试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地点分别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滨海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和江苏省盐城市,项目名称相应变更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江苏滨海测试基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
3、经董事会一届十次会议和监事会一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原募投项目“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变更为“投资定制深远海运维母船项目”,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2021年10月26日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编号:2021-013)。
4、“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5、“上半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6、上表中“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投入进度已超过100%,系因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含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该账户中的银行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