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2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7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夏信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2年6月30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制定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华兴专字[2022]21010360159号《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取消自愿性信息披露标准的议案》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使广大投资者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当前的业务规模,针对签署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提供完整的电源解决方案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披露标准的日常经营合同,同意公司取消自愿性披露标准。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