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金马
股票代码:000602
收购人名称: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收购人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 26 号
收购人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 26 号
收购人声明
一、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能源”、“收购人”、“本公司”)
拟通过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受让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集
团”、“出让方”)持有的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金马”
或“上市公司”)78.97%的股权,国网能源本次收购将导致收购人触发要约收购
义务,收购人将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
二、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
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
(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ST 金马的股
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
何其它方式在*ST 金马拥有权益。
四、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
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股权划转尚需取得国家电网批复同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批准,尚待中国证监会豁免本公司要约收购义务并对收购报告书审核无异议
后方可实施。
六、本次收购行为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收购人和所聘
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
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 义...................................................... 3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4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的目的....................................... 14
第四节 收购方式................................................... 16
第五节 资金来源................................................... 1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20
收购人声明......................................................... 21
律师声明........................................................... 22
附表 收购报告书.................................................. 23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简 称 含 义
本报告书 指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国家电网 指国家电网公司
收购人/国网能源/
指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公司
上市公司/*ST 金马 指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鲁能集团/出让方 指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指鲁能集团拟将其持有的*ST 金马 78.97%股权无偿划转给
本次收购/本次股权
国网能源。本次划转完成后,国网能源持有*ST 金马 78.97%
划转/本次划转
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
指收购人与出让方就*ST 金马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签订的
《划转协议》 《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与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广
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之股权划转协议书》
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收购管理办法》
第 35 号
交易所/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务院国资委 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证监局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元/万元/亿元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近三年/报告期 指 2009 年~2011 年三个会计年度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 26 号
法定代表人: 肖创英
注册资本: 人民币三十五亿元整
实收资本: 人民币三十五亿元整
营业执照注册号: 100000000041601(4-1)
公司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税务登记证号码: 京税证字 110104710935417
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电厂的投资、建设和管理;煤矿投
经营范围: 资;电力热力的生产;电力与煤矿的设备检修与调试;机械设备、
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金属矿产品、建材的批发零售。
经营期限: 2008 年 4 月 29 日至 2038 年 4 月 27 日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 26 号
邮政编码: 100033
股东名称: 国家电网公司
联系电话: 010-66491195
联系传真: 010-66491204
公司网址: http://www.sge.sgcc.com.cn
二、收购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一)收购人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国网能源控制关系图如下:
国务院国资委
100%
国家电网
100%
国网能源
(二)收购人上级主管企业情况
国网能源为国有独资公司,国家电网持有公司 100%股权。
国家电网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国家电网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
[2003]30 号)原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组建方案>和<国家电网公
司章程>的通知》(国经贸电力[2003]268 号)文件于 2003 年 5 月 13 日成立,注
册资本 2000 亿元。
国家电网是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国有骨干企业,以建设
和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经济、清洁、可持续
的电力供应的基本使命。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包括 26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拥有 54 个全资企业(含区域电网公司和省电力公司 30 个)、控股企业,参股中
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服务客户 1.45 亿户。
(三)除本公司外,国家电网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
除本公司外,国家电网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如下:
序号 核心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万元)
1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