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17时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号公司六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吕进儒先生和李刚先生因其他公务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授权监事薛志宏先生和魏垚女士代为出席,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含授权监事),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进儒先生召集,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认为董事会《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关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