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董明珠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因执行期间派发红利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价格调整的议案》
根据《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称“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事项,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董明珠、张伟、邓晓博已依法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因执行期间派发红利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