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我们对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内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核查和了解,发表如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2022半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 铁 严 杰 蒋 炜
202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