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与关联方存在的非经营性往来属于资金周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文无正文为,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丁恩杰 | 陈骏 | 王长平 |
2022年 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