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在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公司十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仇向东、独立董事薛静、裘益政、曾平良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包晓茹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2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2年10月18日届满,基于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延期,存续期在原定到期日的基础上延长6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3年4月18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2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