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亚钾国际: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新疆江之源与凯利天壬)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3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亚钾国际
股票代码:00089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81号610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5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381号406A9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路1261弄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

签署日期:2022年8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9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1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6

一、备查文件 ...... 16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6

附表 ...... 19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亚钾国际/上市公司/公司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新疆江之源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凯利天壬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舜达长壬上海舜达长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涉及新疆江之源与凯利天壬在上市公司层面持股数量的增减)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新疆江之源的基本情况

1、新疆江之源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5643875384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舜达长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出资额3,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日
合伙期限长期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81号610室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58号

2、新疆江之源的合伙人情况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上海舜达长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30.001.00
2吴湘宁有限合伙人1,200.0040.00
3上海和青矿业投资有限合伙人900.0030.00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有限公司
4黄炬有限合伙人720.0024.00
5杨薇有限合伙人150.005.00

3、新疆江之源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黄炬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职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身份证号码5101071991********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金泽路1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58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二)凯利天壬的基本情况

1、凯利天壬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9422354X0
法定代表人沈贵治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9年9月18日
经营期限2009年9月18日至2029年9月17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381号406A9室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实业投资,股权投资管理,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路1261弄

2、凯利天壬的股东情况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王洪斌6,250.0062.50
2陈佳莹1,875.0018.75
3上海睿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25.006.25
4上海长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625.006.25
5广东凯利天壬投资有限公司625.006.25

2020年8月,王洪斌先生因病去世。根据上海市徐汇公证处出具的(2020)沪徐证字第4070号《公证书》等相关材料,王洪斌生前持有的凯利天壬股权由其女王诚业取得。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诚业取得前述股权的相关事宜及工商变更手续尚未办理完毕,相关股权仍登记在王洪斌先生名下。2021年11月,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王诚业等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1)沪0104民初31421号),并据此冻结被继承人王洪斌先生名下的凯利天壬5,000万元出资额对应的股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相关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3、凯利天壬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凯利天壬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分别为沈贵治、周立新、陈佳莹,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沈贵治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职务凯利天壬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3304251973********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西泰林路480弄5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路1261弄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姓名周立新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职务凯利天壬董事兼总经理
身份证号码3206021968********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388号261幢
通讯地址上海是长宁区虹桥路2388号261幢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姓名陈佳莹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职务凯利天壬董事
身份证号码3101041984********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388弄2号804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万源路2718号7101-7102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江之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舜达长壬的控股股东王诚业为凯利天壬的控股股东;新疆江之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舜达长壬的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沈贵治担任凯利天壬的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前,新疆江之源

与凯利天壬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双方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涉及双方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江之源之执行事务合伙人舜达长壬的控股股东王诚业因个人原因将其持有的舜达长壬的全部股权转让予黄炬,且沈贵治不再担任舜达长壬的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亦不再担任新疆江之源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导致新疆江之源与凯利天壬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此外,新疆江之源与凯利天壬不存在主动谋求一致行动的意图,亦未达成构成一致行动的任何书面安排。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新疆江之源与凯利天壬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2年7月6日披露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2021年12月出具《关于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就自出具后未来三十六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承诺如下:“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重组

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合伙企业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未来三十六个月内,除通过本次重组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外,本公司/合伙企业不存在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3.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在本次重组中取得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除上述计划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重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新疆江之源、凯利天壬等相关方合计持有的北京农钾资源科技有限公司56%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下同。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新疆江之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舜达长壬的控股股东王诚业为凯利天壬的控股股东;新疆江之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新疆江之源执行事务合伙人舜达长壬的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沈贵治担任凯利天壬的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新疆江之源与凯利天壬构成一致行动关系。2022年7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江之源的普通合伙人舜达长壬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王诚业将其持有的舜达长壬的全部股权转让予黄炬;同日,王诚业与黄炬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王诚业将其持有的舜达长壬99%的股权转让予黄炬。2022年8月4日,舜达长壬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舜达长壬的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由沈贵治变更为黄炬。2022年8月18日,上述舜达长壬的股权转让及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变更已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此外,新疆江之源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亦由沈贵治变更为黄炬。

上述事项变更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江之源与凯利天壬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下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且新疆江之源与凯利天壬不存在主动谋求一致行动的意图,亦未达成构成一致行动的任何书面安排。因此,新疆江之源与凯利天壬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不再合并计算,新疆江之源与凯利天壬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数量不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疆江之源与凯利天壬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7,984,8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8%。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疆江之源与凯利天壬的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即:新疆江之源持有公司股份93,829,7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9%,凯利天壬持有公司股份44,155,1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9%。

本次权益变动仅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间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涉及各方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江之源持有上市公司93,829,723

股股份,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58,086,206股,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18,025,861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凯利天壬持有上市公司44,155,164股股份,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23,275,862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披露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2022年7月26日,上市公司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共计发行49,622,819股股份并完成新股登记。除上述本次重组所涉及的新增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2年 月 日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2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本页无正文,为《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2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州市
股票简称亚钾国际股票代码00089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81号610室 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381号406A9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 不变,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导致权益变动,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1.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股份93,829,7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19%; 2.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4,155,1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7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0股 变动比例:0.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2年8月18日 方式: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不涉及√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否□ 其他√ 自2021年12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承诺函之日至本次重组(即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新疆江之源、凯利天壬等相关方合计持有的农钾资源56%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实施完毕期间,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接触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2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