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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钾国际: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黄炬)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3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亚钾国际
股票代码:000893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炬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金泽路1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58号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间接持有导致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2年8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5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6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交易文件的主要内容 ...... 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8

五、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 ...... 8

六、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一、备查文件 ...... 12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2

附表 ...... 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亚钾国际/上市公司/公司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炬
新疆江之源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凯利天壬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舜达长壬上海舜达长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王诚业与黄炬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王诚业与黄炬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舜达长壬99%股权转让予黄炬,且舜达长壬的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由沈贵治变更为黄炬
《舜达长壬章程》《上海舜达长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黄炬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101071991********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金泽路1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58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新疆江之源之普通合伙人舜达长壬的控股股东王诚业因个人原因将其持有的舜达长壬的全部股权转让予黄炬,黄炬受让该等股权。同时,舜达长壬的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由沈贵治变更为黄炬,新疆江之源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亦由沈贵治变更为黄炬。基于此,黄炬对舜达长壬形成实际控制,进而控制新疆江之源,并导致新疆江之源与凯利天壬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如果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2年7月12日,新疆江之源的普通合伙人舜达长壬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王诚业将其持有的舜达长壬的全部股权转让予黄炬。2022年7月12日,王诚业与黄炬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王诚业将其持有的舜达长壬99%的股权转让予黄炬,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黄炬持有舜达长壬99%股权。2022年8月4日,舜达长壬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舜达长壬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由沈贵治变更为黄炬。此外,新疆江之源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亦由沈贵治变更为黄炬。根据舜达长壬上述股权转让及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变更完成后适用的《舜达长壬章程》,在王诚业将其持有的舜达长壬99%股权转让予信息披露义务人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对舜达长壬实现实际控制。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其持有99%股权的舜达长壬所间接控制的新疆江之源持有上市公司93,829,72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1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黄炬持有舜达长壬99%股权,同时担任舜达长壬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以及新疆江之源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实际控制新疆江之源。新疆江之源持有上司公司93,829,72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19%。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交易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协议》

2022年7月12日,王诚业与黄炬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王诚业将其持有的舜达长壬99%的股权,对应人民币1,089,000元注册资本的权益,及其随附的所有权利和义务,转让予黄炬。

《股权转让协议》于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舜达长壬章程》

1. 股东会的组成及表决程序

舜达长壬股东会由黄炬与沈贵治组成,股东会是舜达长壬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对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2. 执行董事提名与选举程序

舜达长壬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任期为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3. 监事的提名与选举程序

舜达长壬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4. 《舜达长壬章程》的生效条件

本章程由全体股东于2022年7月12日共同订立,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票为新疆江之源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疆江之源持有上市公司93,829,723股股份,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58,086,206股,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18,025,861股。

五、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权转让对价的支付,不涉及购买资金来源相关事项。

六、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报告书签署之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黄炬

签署日期:2022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王诚业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3. 《舜达长壬章程》。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本页无正文,为《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黄炬

签署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州市
股票简称亚钾国际股票代码00089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黄炬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58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持股数量:0股 3.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舜达长壬将变更为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其持有99%股权的舜达长壬所间接控制的新疆江之源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93,829,72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1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2年8月18日 方式:黄炬通过受让舜达长壬99%的股权,并担任舜达长壬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对舜达长壬构成实际控制,进而控制新疆江之源,并导致新疆江之源与凯利天壬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不涉及√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接触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黄炬

签署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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