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2-032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2日上午11时30分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产业园B座1110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公司监事会主席林艳女士、监事周云山先生、职工监事田斌强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其余2名监事为现场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王燕云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意见: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的要求,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公司于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对华电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估,华电财务公司具备相应业务资质,相关财务指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已按照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能够有效管控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