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2-029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22日以现场、视频及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9层会议室。本次会议的通知、补充通知和会议资料分别于2022年8月12日、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施华先生因工作原因以视频方式参会,何亚刚先生现场参会,栾芃先生、胡滨先生、汪辉文先生、曹诗男女士、李明高先生、吕文栋先生因工作原因以电话方式参会),公司3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上半年大集合产品关联交易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年上半年大集合产品关联交易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上半年风险控制指标相关情况的报告》公司《关于2022年上半年风险控制指标相关情况的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奖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奖金方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依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基于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提出了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奖金分配建议,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奖金的确定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特点,奖金递延方案的制定符合《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奖金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合规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合规性专项考核办法>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合规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合规性专项考核办法》。修订后的《合规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合规性专项考核办法》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风险管理考核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风险管理考核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修订后的《控股子公司管理制
度》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制定公司《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并废止公司2013年制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125万元;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18万元。
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9月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9层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