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及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及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6月30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
王东进、曹惠民、李学尧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