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目前公司所有担保事项均为对子公司担保。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各项审议程序,并按规定如实披露了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2、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费用和成本或其他支出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能有效控制财务风险,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独立董事:
祝梅红 穆 炯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