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5月18日与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定了《投资合同》,投资10亿元在五河县建设“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项目”。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2022年7月1日,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取得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取得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权利人: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坐落:南环线北侧、创业路西侧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工业用地面积:宗地面积:162,169㎡使用期限:2022年08月22日起2072年08月21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