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10日以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陆文龙以视频参会方式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元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广州拉斯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广州拉斯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2年9月8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