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北京东港)、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
京东港嘉华)、广州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广州东港)、上海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
(上海东港)、郑州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郑州东港)系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由于
企业发展较快,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较大,因此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
理银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贴现、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各公司申请额度如下:
公司 授信金额 授信银行 授信期限 授信方式
北京东港 5000 万元 招商银行济南 自授信之 担保
北京东港嘉华 5000 万元 经十路支行 日起 2 年
广州东港 5000 万元
齐鲁银行济南
自授信之 担保
上海东港 5000 万元
洪楼支行 日起 2 年
郑州东港 5000 万元
合 计 25,000 万元
为顺利获得以上授信额度,五家控股子公司需要我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北京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
于 2004 年 8 月 25 日成立,注册资本 5,200 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为 75%。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建中。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经营范围:
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20,003,143.51 元,所有者权益
85,674,585.31 元,主营业务收入 137,440,985.60 元,净利润 24,151,206.01 元。
2、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07 年 2 月 2 日成立,注册资本 700 万美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为 75%。
公司法定代表人:谷望江。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 139 号。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喷墨打印设备、智能电子标签及专用计算机软件;销售自产产
品;数据处理服务及自产产品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其他印刷品印刷。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53,395,937.60 元,所有者权益
56,558,114.47 元,主营业务收入 66,974,077.50 元,净利润 5,262,408.26 元。
3、广州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
于 2007 年 3 月 12 日成立,注册资本 4,200 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为 75%。公司
法定代表人:谷望江。注册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五路 5 号。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及其他类印刷品印刷,软件的开发及生产。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98,747,276.03 元,所有者权益
51,325,448.58 元,主营业务收入 87,358,257.17 元,净利润 7,325,231.22 元。
4、上海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06 年 6 月 9 日成立,注册资本 3,000 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为 75%。公
司法定代表人:史建中。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华锦路 288 号。经营范围:包装装
潢印刷,零件印刷,计算机软件开发。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91,401,175.19 元,所有者权益
42,054,730.50 元,主营业务收入 102,970,386.89 元,净利润 10,225,565.82 元。
5、郑州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03 年 1 月成立,注册资本 3,000 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为 75%。公司法
定代表人:史建中。注册地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 11 号。经营范围:高档纸(不含新
闻纸)及纸制品生产加工、印刷(不含期刊、报纸),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52,252,881.42 元,所有者权益
41,169,736.08 元,主营业务收入 50,792,580.03 元,净利润 7,551,303.97 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担保目的和风险
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均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等详见上表。
1、担保目的:控股子公司为获得持续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股份公司
为促进其发展,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风险评估:北京东港、北京东港嘉华、广州东港、上海东港、郑州东港五家公
司目前发展状况良好,经济效益稳定,资产质量优良,财务风险较小。以上五家公司
在当地均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和竞争优势,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和发展前景,债务偿还能
力良好,因此为他们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公司可控制的范围内。
四、董事会意见
(一)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东港、北京东港嘉华、广州东港、上海东港、郑
州东港五家控股子公司的成长性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均具有实际债务
偿还能力。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
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利益。因此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履行
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任何对外担保。如本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累计担保总额将为人民币 25,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为人民币 25,0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1.12.31)
的比例为 23.82%。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东港、北京东港嘉华、广州东港、上海东港、郑州东港营业执照复印件及
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