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9日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12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二、《关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黄震、徐晓亮、龚平、王基平、石琨、郝毓鸣回避表决,该议案通过。
(《关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
预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黄震、徐晓亮、龚平、王基平、石琨、郝毓鸣回避表决,该议案通过。
(《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关于出售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股权资产的公告》编号:临2022-046)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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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独立董事意见
2.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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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