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2日在公司洞头制造部会议室(温州市洞头区化工路118号)以通讯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8月11日以电话及邮件等方式发送全体监事。
3、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焕群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柯泽慧及证券事务代表陈雪琴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露报告信息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8月22日